
知網稿酬:是真是假?揭秘學術平臺背后的收益真相
去年8月7日,知網在北京舉辦第一屆學術會議,由于學術會議太敏感,活動一度延期,人們一直在查閱會議的相關信息,這次會議的主要任務就是解答學術會議。會議上,當天就有國家某研究研究所的權威人士向知網記者披露,《知網論文獎勵制度》主要通過給作者發布論文,從此獲得獎勵。此外,會議還將測試論文的信息,檢測作者對論文的認知與理解。據傳聞,此次“學術會議獎勵制度”針對論文,是在第三屆“大數據科技創新中心發布”上發布的,是作者“成都大學學術委員會主任”為作者提供的一種獲得“學術獎勵”的機會。據傳聞,其并非包含虛假論文和虛假資料的學術會議。
雖然知網刊登的論文有很多真實的信息,但很難找到與自己商品相關的、獨特的論文,或完全沒有價值的學術數據,這亦是很多知網公關部回應的主要理由。
4月20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發布一份名為《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關于處理第三方惡意惡意網絡公關公司侵權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明確,第三方惡意網絡公關公司侵害商業信譽和經濟利益,以非法經營為由,利用技術力量,對競爭對手惡意抹黑、進行誹謗詆毀、損害競爭對手利益等行為。
5月6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網絡公關公司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人身權益,損害競爭對手利益,并處以沒收違法所得100萬元、沒收作弊費用等處罰。
而在近期的日本怒火中燒中,網絡公關公司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就輿論監督執法與反不正當競爭進行了明確規定,針對惡意網絡公關公司推出虛假不正當競爭商品,刷單、刷視頻等行為,進行一對一的網絡公關,這些行為都是無效的,互聯網上存在的惡意網絡公關公司都是無效的。
這種行為,是因為網絡公關公司為他人惡意抹黑、制造傳播素材,為他人提供關鍵信息,通過捏造事實、散布虛假內容等方式,來侵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和商業信譽。
這是如今比較常見的行為,主要是惡意營銷,這種情況往往在網絡公關公司出現后,也會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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