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丘網的商丘網運營思想與原則
1)一個中心以本地化為中心——最商丘的網!
2)二個基本點以媒體與服務為基本點——商丘第一綜合媒體;立足本地,服務本地,深入發展。
3)三個代表 1.代表商丘的綜合形象和對內對外影響;
2.代表廣大網民、社會群眾的切實利益;
3.代表中小公司的品牌與商品推廣形象;
4)四化
1.本地化——一切以本地為核心,直播商丘,商丘人,(含梁園區,睢陽區,永城市,柘城縣,虞城縣,夏邑縣,寧陵縣,民權縣,睢縣),大事記,投資創業,焦點商丘等欄目;
2.媒體化——商丘網是互聯網新聞媒體,快捷,全面,深入,貼切。——新聞,評論,社區互動,本地介紹;
3.合作化——與當地媒體,企事業,政府,行業單位,網吧等建立互動合作關系;
4.娛樂化——休閑、娛樂,溝通。基于本地的聊天、交友,本地特色的游戲,圖片。
5)五個性質
1.綜合性——新聞、信息資訊、服務、生活、娛樂、交互,商丘第一綜合門戶網絡;
2.權威性——體現媒體的嚴肅、權威,代表商丘的全局形象;
3.服務性——提供各種應用服務,以實用數據信息為主,各種互聯網應用為核心。信息查詢發布,上網實用工具,生活服務,Web導航,實用信息,實用工具,實用娛樂,老百姓與公司離不開的網站,為網民提供全方面服務;
4.及時性——新聞、資訊、服務信息,必須及時更新,體現商丘網的綜合門戶的速度和效益,讓網民每半天可看到最新信息、新聞資訊,把商丘網辦成真正網民的友好“伙伴”;
5.持久性——長期立站,長期服務,商丘不可或缺的媒體與互聯網平臺。
河南商丘“彩禮新規”出臺半年后,效果如何
“新規”出臺半年后,其效果并不明顯,一些“高價彩禮”現象仍在繼續,這無疑給結婚蒙上了一層“金錢”利益,使得很多男方家庭苦不堪言。
解讀商丘出臺的《關于審理婚約財產糾紛案件的裁判指引》
《指引》明確指出了各種情況下彩禮糾紛,《指引》規定:
雙方共同生活不足半年,按照10萬標準,彩禮返還比例應為50%-70%;
超過半年但不到一年,返還比例為30%-50%;
而超出10萬彩禮的部分則應該全額歸還。
簡單來說,就是雙方按照10萬元的標準,在沒有領取結婚證的前提下,如果雙方共同生活在一起,中間發生矛盾分手之后,那么女方將按照《指引》返還部分彩禮給男方。
按理說,《指引》有一定的借鑒意義,同時亦可以限制部分人的漫天要價,讓他們知道如果雙方分手,彩禮按規定是要部分歸還的。
現實生活恰恰相反,高漲風氣沒有停下來
然而在平常生活中,雖有《指引》牽制但依然沒有讓“高漲”之風停下來。從見面禮,上車禮,改口禮等等,彩禮仍然居高不下,甚至有了攀比風氣,誰都不愿比人低一等,所以慢慢地彩禮也已經成為很多家庭的“絆腳石”。
其實站在女方的角度分析,這一個彩禮問題代表著“面子”“幸福”,如果連這點彩禮都不答應的話,那么以后生活怎能幸福?所以家有女兒的家庭,當然不希望女兒嫁過去之后有經濟壓力,而且說出去也好聽。
男方的立場呢?娶個媳婦回家,本來是很正常的事情,但女方既要求有車有房,還需要二三十萬的彩禮,對于普通家庭來說,真的很難承受,即便同意還很可能還需要借錢,無形中加大生活壓力。
說說我的看法
不得不說,現在的“彩禮風氣”真的出現了攀比現象,就拿農村來說,我所生活的地方,最低標準是10萬起,大前提還是男方家有車有樓,如果沒有則還需要增加。
所以很多男方家庭對此十分苦惱,因為本身家里無法承受,就這樣耽誤了最佳結婚年齡。
其實從雙方的角度分析,每一方都可理解,畢竟誰也不希望女兒嫁到男方之后,被人說成是“廉價”,而男方呢,但凡有點經濟實力,可能也不會總拖著不結婚,所以這件事就陷入矛盾糾結中。
當然了,這只是一種現象,生活中還是有大多數人沒有受到“彩禮”限制,而是雙方以相愛為資本和財富,幸福地生活下去,我們也不能一概而論。
至于“高價彩禮”情況如何得到緩解,我覺得還需要看雙方態度吧,一個愿嫁一個愿娶,我覺得雙方家長更應該尊重孩子們的意見,不應該用彩禮拆散一對好姻緣。
寫到最后
我覺得,導致這種現象的原因之一,還是如今女少男多的趨勢,女孩子數量少,自然男方家庭就更著急一些,互相攀比亦是有大可能的,長此以往高價彩禮就成為因素之一。
就像前面所說的,如何解決還是需要社會風氣,相關部門以及家庭本身去努力。說一說,你們那里的彩禮是多少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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