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晚,老干媽發表聲明稱:經核實,我公司從未與騰訊企業簽訂過《聯合營銷推廣合作協議》,也未授權他人與騰訊企業簽訂過“老干媽”企業品牌,我公司也從未與騰訊企業進行過任何商業合作。與上述重大事件相比,我公司已及時采取法律措施維護公司合法權益,并已向公安機關報案。2020年6月20日,公安機關決定立案偵查。

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消息,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近日發布民事裁定,同意原告騰訊要求查封、凍結被告老干媽企業價值人民幣1624.06萬元的財產。
法院認為原告的申請是合法的,責令查封、凍結貴陽南明老干媽風味食品銷售有限公司和貴陽南明老干媽風味食品有限公司名下價值1624.06萬元的銀行存款,或者查封、扣押其他同等價值的財產。
相比深圳南山區法院凍結老干媽1624萬資產的申請,騰訊回應稱是因為老干媽在騰訊投放了上千則廣告,而忽略了長期違約和未付合同,騰訊被迫依法起訴并申請凍結對方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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