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西游記》主頁上,一個網絡平臺上標注了“本作品系作者(明)授權制作發行”、“一切侵犯版權行為必須追究”、“簽約”、“vip”等字樣,其他網友在閱讀《紅樓夢》時收到“曹雪芹邀買付費章節”等邀請,一經曝光,引起廣泛關注。

大眾在調侃《吳承恩復活》《曹雪芹轉世》《紅樓夢》。除此之外,他們主要關注兩個問題:對于已經進入公有領域的《西游記》、《紅樓夢》等經典作品,是否可以標注為“全部版權”,然后收藏牟利?作為網民,你能免費或微支付閱讀權威版經典或法律法規等公共新聞嗎?記者采訪了北京大學知識產權學院常務副院長、知識產權法和網絡法專家張平。

“這一事件之所以引起公眾的廣泛關注,是因為網民認為自己的權利受到了侵犯。”張平認為,無論是標注“著作權歸屬”還是付費閱讀,都直接關系到網民對已經進入公共部門的作品的合理使用和閱讀權。
張平介紹說,從著作權法的立法初衷來看,既要考慮創作者的私權,又要考慮知識的傳播。知識產權法賦予權利人的壟斷權是相對的,即保護公眾獲取知識和新聞的權利。權利,著作權人不能過度壟斷自己的權利,所以著作權法規定了合理采用、合法許可、保護期等限制,意思是“權利人在一定時間和地域范圍內享有作品的專有權,超出著作權保護范圍。

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公民作品的出版權、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新聞互聯網傳播權、改編權、翻譯權、匯編權等保護期。是作者的一生和他去世后的五十年,截止于他去世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12月31日(作者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善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和命令以及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和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正式譯文;時事資訊;日歷、通用表、通用表和公式不受保護。

根據“合理采納”的相關規定,個人可以出于學習、研究、評論等目的采納其作品。未經著作權人許可,更不用說已經過保護期或者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然而現實并非如此。隨著聚合網站和平臺的興起,《西游記》《紅樓夢》等經典書籍,中國五千年歷史子集書目,《千字文》《百家姓》,以及大量不受著作權法、法規、官方文件等保護的啟蒙書籍。,都是通過互聯網聚合并入私企,各種版本,眼花繚亂的收錢,通過聚合二次銷售給大眾,也叫“公共領地”

那么,網絡平臺通過標注“版權是一切,侵權必須追究”來將著名作品私有化、收錢牟利是否合理?張平表示,附屬網站平臺只是簡單地聚合通過互聯網進入公共領域的作品,沒有翻譯、標注、改編和整理,沒有形成新的演繹作品,也沒有新的版權。所以標注“一切版權和侵權行為必須追究”是不合理的。但由于名著版本存在差異,可能存在屬于出版商的版式設計權,其他出版商或網站不能隨意采用其版式。如果只是對副本進行了重新編排,則不存在侵權。在網站平臺上標注“版權所有”,只能打擊其他網站或出版商,不能打擊網民。至于收錢,因為勘誤表和數字化都有一定的價格,包括網站運營,可以收一些加工費,但不應該包括原作者的創作價值。

“建議權威部門推出標準數字版”
隨著數字時代的到來,越來越多的人熱衷于數字閱讀和在線聽歌,公眾期望在新時代更高效、方便、舒適地獲取數字資源。近年來,各行各業的版權意識普遍增強,公眾對付費閱讀和聽歌沒有異議。但是,將全國乃至全世界的文化瑰寶私有化牟利,或者打著版權保護的旗號“強買強賣”,都是不符合大眾的期望的。

想看電子名著,必須買付費章節。如果你想聽一首歌,你必須購買整張專輯或充值vip。如果你想查閱論文,你必須按頁付費。大多數人都親身經歷過這種無奈。更慘的是各種作品的版本五花八門,經常花錢卻買不到滿意的版本。
"互聯網化和數字化進程中的一點點混亂是不可忽視的."張平認為,無論是人類第一張黑洞照片、國旗、國徽等圖片上標注“版權”的“版權黑洞”,還是網絡平臺在文學名著上標注“版權”并要求付費的情況,哪怕是一點點,期刊網站上本來可以免費閱讀的學術論文被明碼標價的現象,都嚴重侵蝕了版權“合理采納”的邊界, 這不利于保護公眾的閱讀和學習權利,也不利于知識的傳播和傳遞

保護和傳承經典最基本的就是保證更有效的傳播。社會各界應該盡最大努力讓更多的人閱讀和學習,而不是把他們當成自己的。付費閱讀名著在法律上是合理的,但公眾對此表現出極大的厭惡。公眾的聲音需要關注。張平認為,商業網站平臺依靠原創作品盈利是無可非議的。但對于已經進入公共領域的作品,尤其是從國內外流傳下來的經典作品,聽取公眾的聲音,將數字閱讀的權利轉移給網民,提供免費閱讀是可取的。從長遠來看,免費閱讀經典作品不僅可以體現商業網站的社會責任,還可以吸引越來越多的網民,這本質上是一件雙贏的事情。

對于長期以來備受煎熬的“難找亂版”問題,張平除了呼吁商業網站自覺承擔社會責任外,還建議將經典和法律、法規、國旗、國徽等進入大眾行業前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公共新聞,如四大經典小說、四書五經、四庫全書等,由權威部門和機構集中推出標準的數字版,以免費或微支付的形式提供給大眾,廣泛推廣給大眾

事實上,早在1998年,中國就制定了“863計劃”,實施了國家數字圖書館工程,并在國家圖書館進行了試點。國家圖書館已經掃描了所有的書,但是國家數字圖書館因為版權相關的問題一直沒有完全開放。隨著國家數字圖書館工程的推進,超級巨星、學者、大唐等一批民間數字圖書館也相繼出現,但都因為同樣的問題而戛然而止。張平認為,版權保護固然重要,但不能走向另一個極端。尤其是這個事情涉及到知識的傳遞,文化的傳承,大眾的合理使用和閱讀權的時候。這需要政府部門、附屬機構、出版商、作者等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既要保護相關權利人,又要順應數字時代的大趨勢,尋找最佳解決方案,由權威部門和機構通過各方合作推出標準但非唯一的數字版本,并逐步向公眾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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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營銷心得」東莞信息投稿:版權全部、侵權必究?電子閱覽經典名著需要付費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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